高压电场中的防护,其目的在于抑制强电场对人体产生的不适感觉,减小工频电场对人体的长、短期生态效应。
工频电场中的电击反应:
流经人体的电流控制水平:制订IEC标准时,曾提出人体电流应控制在100μA之内,前苏联在制订屏蔽服标准时,认为人体位移电流允许值为60μA,美国提出控制人体的最大电流在40μA 之内,加拿大提出控制在50μA内,我国的规定认为,屏蔽服内流经人体的电流不得大于50μA。
人体表电场强度的控制水平:如前所述,人体皮肤对表面局部场强的“电场感知水平”为240kV/m。据研究,人员在地面时,若地面场强为10kV/m,则头顶最高场强为135kV/m,小于“电场感知水平”,是足够安全的。带电作业时,在中间电位、等电位或电位转移时,体表场强会远远超过这个值,则需采取防护措施。我国《带电作业用屏蔽服及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人体面部等裸露处的局部场强允许值为240k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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