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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警告?电气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的悲剧

2019-02-18 11:25:49 |人围观 | 评论:

“2.5”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
“6.30”火灾,10人死亡……
“6·3”火灾爆炸,121人死亡……
“11.5”火灾,19人死亡……
“11·18”重大事故,19人死亡……
本是平凡普通的日期和数字,一旦和事故结合起来,往往是人间的惨剧,往往是血腥的“故事”,每当回顾这些事故,总令人心寒和心痛。
近年来,火灾事故,尤其是电气短路(故障)造成的火灾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频频见诸报端:
2010年11月5日,吉林市商业大厦“11.5”火灾,19人死亡。事故系电路缺乏检修,操作不当或者线路老化引起的。
2012年6月30日,位于天津市蓟县城关镇文安街中昌北路的莱德商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过火面积6800平方米,相关8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人受到行政处分。
2013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德惠市沙子镇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高温导致液氨设备和管线发生物理爆炸,氨气泄漏介入燃烧,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35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5年1月3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有600年历史的古建筑拱辰楼因电线短路被烧毁,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6名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撤职、记过、警告处分。
 2015年1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方南勋大市场仓库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1.1万平方米,1幢11层建筑物坍塌,扑救中5名消防员牺牲,13名消防员受伤。
2017年2月5日,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号汗蒸房西北角墙面的电热膜导电部分出现故障,产生局部过热,温度持续升高,引燃周围可燃物并蔓延成灾,造成18人死亡。
2017年,北京大兴“11.18”火灾,19人死亡。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反思这些事故,基本都是“电气短路(故障)引起”,不得不警觉和重视,而据相关统计资料分析,近年发生的火灾事故,“单位自身不能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虽发现但不能及时整改,发生火灾后员工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知道如何引导现场人员逃生疏散,日常工作缺乏消防宣传教育,遇火灾惊慌失措,无所适从等,是导致火灾多发、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今冬明春,历来是火灾高发时期,预防电气火灾更是电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预防电气短路(故障)引起的火灾事故,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认真进行电线电缆铺设;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开展逐级防火检查,严格落实各岗位消防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使全员知道电气消防专业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尤其是所有人员,应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能火场逃生自救。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而预防电气短路(故障)引起的火灾事故,各位同仁有何好的建议,期待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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